【戈程资讯】兔子椅外观相似,乔凡诺尼来华维权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乔凡诺尼设计责任有限公司(Giovannoni Design S.R.L)(下称乔凡诺尼公司)起诉东莞博源滚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博源公司生产销售的兔形产品的设计与乔凡诺尼公司享有的名为“椅子(CHAIRS)”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530388869.3,下称涉案专利)构成近似,侵犯了乔凡诺尼的专利权,判令博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乔凡诺尼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8万元。一审判决后,博源公司已提起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被诉侵权产品的设计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博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等问题进行了公开审理。

对于博源公司关于被诉侵权产品为灯饰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不同种类的主张,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被诉侵权产品在博源公司的网店上名为发光兔子凳,在官方网站上被归为“LED发光吧椅吧凳”,网页上有被诉侵权产品作为椅子使用的产品展示图,结合被诉侵权产品的尺寸,可以满足作为椅子使用的条件。因此,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种类相同,可以进行侵权比对。

在被诉侵权产品设计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问题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将被诉侵权产品的设计与涉案专利进行比对,两者整体均呈长耳兔形,在形状、形态、肢体比例等具体设计特征方面相同。两者的区别在于,从仰视图观察,被诉侵权产品的底部中间内凹,并有一圆形电源座设计;而涉案专利设计底部四周为椭圆环形设计,无电源设计。经比对,上述差异较小,且为一般消费者不容易观察到的部位,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构成相似,故被诉侵权产品设计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法院在综合考虑涉案专利类型、专利产品的知名度、博源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产品销售价格等因素后,酌情确定博源公司赔偿乔凡诺尼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万元。

 摘自:人民网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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